陈运生在《法学》2019年第11期发表论文
标题: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启动要件 ——基于1738份裁判文书样本的实证考察
摘要: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启动要件是行政相对人提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请求后,法院在进行规范性文件的实质性审查之前必须要满足的一些条件。这些条件均规定于《行政诉讼法》的第53条中,大致可概括为三个,即属性要件、依据性要件和附带性要件。这三个要件构成了规范意义上法院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启动要件规则,但这一规则的内涵却存在模糊不清之处。通过对1738份裁判文书样本的实证考察,我们可以看出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启动要件规则仍然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未来的立法应着力于构建一个“三类要件,次第审查”的审查规则体系。
关键词: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启动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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