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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人大常委会批准法规8件 全面落实设区市立法权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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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江西代表团举行媒体开放日活动。全国人大代表邓辉发言时介绍,2016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共制定修改法规16件,批准法规8件,对88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全面落实设区市立法权,江西所有设区市都有立法权。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法制江西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邓辉表示,2016年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对江西法制建设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在这方面主要是推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比如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启动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调整完善了生育调节、奖励保障、技术服务、法律责任等计划生育配套政策,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在我省的依法实施。

  二是促进了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着眼于解决民生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这方面主要是推动了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制定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餐贩管理条例,规范了食品生产加工“四小”经营行为,突出了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既确保了食品安全,又有利于促进“四小”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比如,为促进老龄事业的发展,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修改了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完善了家庭赡养与抚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及社会优待等方面的规定。另外,为维护军人军属权益,制定了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强化了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及随军家属安置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等方面的权益保障,为军人拓宽后路、巩固后业、扶持后代。

  三是助力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在这方面主要是推动了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一是顺应国家严法治污新形势,回应人民群众健康呼吸新关切,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二是以问题为导向,针对近年来我省河道彩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了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三是适应水资源管理新常态,对水资源条例进行了修订;四是正确处理保护自然资源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关系,制定了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五是为了保护传统村落,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出台了全国首部传统村落保护省级地方性法规,也就是江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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