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下午,2021法治江西•群庐论坛《数据合规:面向数字经济的企业治理》在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模拟法庭召开。论坛由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财经大学数据法律研究院主办,江西财经大学校友会江西法学分会承办,江西凌科安时律师事务所、 江西财经大学数据与法律协会(筹)协办,得到江西财经大学校友会、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数字社会的法律治理体系与立法变革研究”课题组的大力支持。
参加论坛的嘉宾有:江西财经大学校长邓辉教授,校友办公室潘桦主任,法学院杨德敏院长、郭海峰书记、张毅副书记、蒋岩波教授、喻玲教授、胡国梁博士,现代经济管理学院王金海院长,江西财经大学校友会江西法学分会会长、凌科安时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郝凌云律师,深圳市江西财经大学校友会法学院分会江裕阳会长,以及江西财经大学南昌校友会、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工商学院等校友分会的校友代表。论坛邀请邓辉校长做主旨演讲,特邀ICourt创始合伙人、万法通学院创始人胡清平先生,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乔焕然律师,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讲师、安永网络香港律所郭思锋律师,江西凌科安时律师事务所郝凌云律师,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和数据法律研究院的喻玲教授、焦洪涛教授、胡国梁博士、李钊博士做专题演讲,数据法律研究院饶传平院长全程主持专题演讲。
张毅副书记主持开幕式并介绍出席论坛的嘉宾。她说,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主题为《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市场规模优势;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她指出,企业在享受数字红利的同时,面临着违规过度收集数据、滥用数据杀熟、垄断数据市场、数据隐私泄露等法律风险。本次群庐论坛直面时代之问、发展之问,邀请数据法领域的各位专家,从理论与实务两个维度,国内与跨境两个视角,共同探讨数据合规,为校友企业保驾护航。
杨德敏院长在致辞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为我国网络及数据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企业合规指明了方向。作为江财校友、江财法律人尤其是数据法律研究院应该承担起时代赋予的责任。他希望法治江西论坛可以定期举办,欢迎校友们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活动。
潘桦主任在致辞中指出,法学院校友分会是江财校友总会、各专业分会中具有榜样代表性的优秀校友会分会,学院与校友会形成了联系紧密、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一些校友在学校设立各式奖学金,校友对母校感恩回报,捐资助学,奉献爱心,江财因校友的支持更加蓬勃发展,他向长期支持和关心江财的校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郝凌云校友在致辞中指出,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数据种类日益增多,数据规模急剧增长。而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最为主要、最为活跃的主体,如何在大数据时代遵规守法地采集好、管理好、使用好数据,自然成为企业治理当中的一个新命题。江西财经大学的校友们在数字经济时代有着天然的专业知识优势,也有着当仁不让的社会责任,他衷心地预祝论坛取得圆满成功,对莅临论坛的嘉宾表示欢迎和感谢。
江裕阳校友在致辞中指出,合规是企业的生命线,数据合规是数字经济的生命线。对于企业治理,合规最为重要。他期待赣深高铁的开通,江财、江西与深圳大湾区的联动更加紧密,深圳校友积极参与协同,为母校与家乡作出新的贡献,推动江财法科发展,支持数据法学的同学实现高质量就业。
郝凌云校友主持论坛的主旨演讲。他说,邓辉校长对数据法学领域有着极为前瞻的思维和理念。在邓校长的带领下,江西财经大学于2019年9月招收全国首届数据法学专业本科生;2020年9月招收全国首届数据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班学生;2020年11月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数字社会的法律治理体系与立法变革研究》;2020年12月26日,江西财经大学数据法律研究院正式揭牌成立。随着《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陆续颁布和实施,为数据产业发展和数据处理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明确企业数据的权利归属和限制是我们进行企业数据合规研究的前提。
邓辉校长主旨演讲的题目为《企业数据的权利及其限制》。通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据的三个论断,他提出江财战略转型目标之一就是要成为全面拥抱数字经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在演讲中他提出了四点见解:(一)要对数据进行分类。并非所有数据都会产生数据权益,数据价值本身具有可衡量性,数据到数据权益有很多条件,当前法规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企业数据的商业化利用。(二)数据权益的保护逻辑。个人信息保护是隐私的逻辑,商业秘密是秘密保护的逻辑,商事主体对数据进行使用是知识的逻辑。(三)明确数据权益的法律保护方式。法律保护要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寻找。(四)理顺企业和用户的关系。用户是消极性权利,只有不受侵犯的权利,企业是数据实际控制者,要解决用益权问题。他强调,匿名数据流转没有同意问题,否则会变成用户的否决权,不能有数据用户分享问题,否则会变成企业成本叠加。最后,他提倡以隐私的人格保护为前提,以数据的应用为目标的数据法规逻辑。
饶传平院长主持专题演讲。他说,非常高兴在这个场合与专家们、校友们一起交流学术问题。虽然数据法学教研团队来江财法学院不久,数据法律研究院成立未满一年,但在学校和学院的大力支持下,已经取得了不少成绩。研究院已与上海和深圳的法学校友分别举办过两场数据法律研讨活动,今天与南昌本地校友和各位专家一起举办第三场。作为江西校友会法学分会会长,同时是一位对律师业有独特理解和理想、对数据合规业务有前瞻规划与实践的律师,郝凌云校友与数据法律研究院开展了一系列交流与合作,本次论坛即是其中的一部分,相信这种交流与合作一定会为江财的数据法律研究事业带来更多的收获。
ICourt创始合伙人、万法通学院创始人胡清平先生演讲的题目是《数字企业的合规体检》。他说,法律和计算机都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律师和工程师合作的第一个产品即刑事合规的体检。他通过视频、图片等丰富示例展示了研发企业数据合规体检产品的内容和过程。他强调数据合规企业有三大痛点:处罚、品牌和经济动力。他所憧憬的企业数据合规的未来是:合规审计+合规大屏。为此,他提出三步策略:(一)企业要有规划和评估;(二)数据的收集;(三)数据权益的保护和限制。
喻玲教授演讲的题目是《数据垄断:案例、风险与合规应对》。通过对数据垄断的案例分析,喻玲教授提出,数据的收集整合使得用户的个人信息数据被用于平台的竞争与垄断,而个性化的需求依然强烈,我们要创建既能保护用户隐私又能为企业和开发者提供发展数字业务的个性化广告工具。平台利用自身的数据优势形成数据壁垒威胁了创新和互联网开放,她认为个性化是商业的未来不可缺少的成分,满足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也要回归技术创新本心并保护个人信息,共同构建共赢开放的互联网生态。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乔焕然律师演讲的题目是《数据合规对于国际仲裁的影响》。乔律师指出,国际仲裁的本质特征是商人自治、独立运行、国际承认,而公共政策是数据合规与国际仲裁的重要连接点。GDPR(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强制性要求作为公共政策,该条例指出对个人信息的处理必须合法公平与公开透明、数据收集最小化、数据准确且有存储限制、有措施保障数据安全。他通过举例说明了国际仲裁对于数据合规的豁免有充分性认定或白名单、恰当的保护措施、为了利他和合法利益等情况。
焦洪涛教授演讲的题目是《真实世界数据(RWD)的法律议题》。通过对真实世界数据(RWD)所触发的法律议题进行研究,从真实世界数据的来源、构成和发展过程方面入手,焦洪涛教授指出数据流动中RWS与RWD的数据安全问题以及其涉及跨境数据流动问题、隐私保护与知情同意问题、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针对上述争议,他认为,我们不仅要探讨如何用法律解决RWD中的具体问题,更要着力于建立RWD的法律治理体系,为我国RWD的法律治理机制提供战略思路,争取我国参与大数据时代医药技术与产业发展国际竞争和合作所需的跨国治理体系的主导权。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讲师、安永网络香港律所郭思锋律师通过视频演讲的题目是《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数据传送的最新法律发展》。郭律师介绍了香港新修订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内容和它对数据的跨境传送的深远影响。他指出,内地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都对数据的跨境传送有所规定,而香港更关注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他期待可以有一个好制度能很好地处理客户的同意函问题,未来做到有限度地打破粤、港、澳三地的障碍而形成一定规模的分享模式。
胡国梁博士演讲的题目是《数字经济时代资本无序扩张及其法律规制》。胡博士认为,立足于数字经济时代背景和经济法的回应性特质,应尝试将资本无序扩张定性为一种新的市场失灵。他指出,既有研究从学理上探析了规制数字经济时代资本无序扩张的正当性问题,并初步显示约束资本无序扩张应当以经济法作为主要的制度依托,但依然存在着不足。通过分析资本无序扩张行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冲击,他指出,资本无序扩张在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也挑战着既有的资本法律秩序。在对数字经济时代无序扩张的性质辨析及其竞争性进行分析后,他提出了反垄断法规制资本无序扩张的制度空间与扩展路径并他强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资本无序扩张的制度存在补位功能。
郝凌云律师演讲的题目是《数字时代的律所变革》。郝律师指出,数字时代具有易变、不确定、复杂、模糊的特点,数字化商业将改变全球经济结构,所有盈利模式都将持续性地改变。而律师事务所是专业服务公司,其核心资产是人才人力资本和客户关系资本。在人才人力资本中,我们要向信息解读、结构与重构能力转变。在客户关系资本中,专业性是基础,服务性是前提。他认为,数字时代的律所变革应当遵循“数据为核心,创新技术为驱动,业务重塑系统规划”的逻辑,建立新型律所的运转模式。
李钊博士演讲的题目是《以设计为基础的权利:一种企业数据使用的道德原则及其法律化路径》。他介绍了企业数据使用的道德原则法律化概念,基于此,他分析了将道德原则转译入法律框架的三大步骤:(1)澄清企业数据使用的道德原则;(2) 路径方案:一种新型的数据权利;(3) 企业数据使用的许可证制度。他认为,企业享有的是一种以设计为基础的企业数据使用权,企业后续对同样数据的再次利用只要仍在此设计的框架内,就自然具有合法使用数据的权利以及与之相伴的其他权利。最后,他期待未来社会可以实现赋权和监管的统一、公法和私法的统一、自由和责任的统一、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和法治的统一。
最后,法学院党委书记郭海峰致闭幕辞。他对莅临论坛的各位嘉宾以及广大同学们表示衷心感谢。他说,今天的论坛是一场围绕数据合规的高水平对话,是对法科发展的前沿问题的重要探索,也是当下的法律热点问题的一次集中研讨。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和数据法律研究院在邓校长的带领和指导下,取得了令人惊喜的阶段性成果。他希望广大校友能够继续关心支持学院的发展,支持数据法律研究特色团队的建设。最后,他祝贺法治江西群庐论坛圆满成功。
本次论坛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来自全国各地的诸多参会者热情参与。在主办、承办、协办、支持等各单位的精诚合作下,经过参会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