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
中国人民大学谢望原教授作“网络信息犯罪的刑法思考”的讲座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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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刑法修正案九的施行,为加强法学院学生对“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理解,法学院诚挚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谢望原教授,于3月23日晚开展了以“网络信息犯罪的刑法思考”为主题的讲座,此次讲座由副院长徐光华教授主持,法学院学生会学术部承办。

     “由于计算机技术的迅速普及,广泛运用于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天网恢恢的社会,正处在一个离不开信息网络的时代,我们的全部生活也与之紧密联系在一起,”谢教授如是说到,“因此网络安全就是关系到国家安全等方面极其重大的社会问题,国家必须加大对信息网络安全的保护力度,有效管理网络安全秩序。而我国运用刑法手段来规制网络方面的犯罪显得相对不足,在此背景之下刑法修正案九第286条新罪名的增加对网络的有效监管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谢教授首先为学生们归纳介绍了关于“据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定义,紧接着将此次讲座细分为“行为要素”、“主观要素”、“司法认定”、“余论”四个部分展开讲解。在“行为要素”中谢教授认为主体问题是与此罪行紧密相关的,并谈到应当注意行为人必须同时符合“不履行该义务”、“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符合《刑法》第286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三方面条件;而后在“主观要素”中浅谈到本罪的故意内容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但故意内容中不要求具有特定目的;谢教授在“司法认定”部分强调了本罪只有既遂而无未遂之说;最后补充了“本罪管辖权”这一程序性问题,并认为可以根据有关地域管辖的规定来处理。

      在谢教授的精彩讲说之后,法学院徐教授提出了“中国到底有无能力去监管”这一问题,谢教授以实例及道德分析为学生们详细剖析了这一问题并认为中国是完全有这一能力的,紧接着还未数名学生解答了心中的疑惑。

      伴随着热烈的掌声,此次讲座落下帷幕。在谢教授生动独到的讲解中,法院学生对刑法当中这一新罪责有了全新的认识与理解,并且学会了以刑法思想思考各方面问题,在未来的学习中也能更加深入地理解各项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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